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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链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陆国宏,他已经去逝了,并把房屋继承给了他父亲,开出了继承给他父亲的公证,然后他父亲又委托他母亲帮忙卖这个房子,也有公证。跟我签定合同的人是他母亲,签合同的日期是2007.4.30日。当时中介公司说5.1过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办理完房产评估,然后就可以开始办理银行贷款、房屋过户等手续了,但是等到5.12日我问中介公司房屋的评估怎么样的时候,中介公司说由于房产证上的名字还是老太太儿子的名字,所以不能做评估,根据昌平建委的解释必须办理了更名才能卖这个房子,当时中介公司并没有告诉我必须办理了更名手续后才能评估等事情。而更名的日期最早也要到6.6号了。
当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份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因为老太太还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我以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中介公司说这份合同是存在问题,但因为已经有公证了,所以构不成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我想解除合同就算做我违约。或者我找到某个相关部门开出证明,证明他这份合同是无效的,那样就只能打官司了。后来跟中介协商的结果是跟业主、中介再写一个三方的补充协议,写清楚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完房屋更名、评估、贷款等手续,但是这周未(5.26日)中介公司又以业主不想再签定其他协议为由不跟我签定这个补充协议。现在事情就只有这样拖着,想退退不了,想买又买不到,而且我联系业主,业主就说有什么事情找中介不要找她。
当时咨询了律师,律师说这份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因为老太太还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我以这个理由要求解除合同,但是中介公司说这份合同是存在问题,但因为已经有公证了,所以构不成解除合同的条件,如果我想解除合同就算做我违约。或者我找到某个相关部门开出证明,证明他这份合同是无效的,那样就只能打官司了。后来跟中介协商的结果是跟业主、中介再写一个三方的补充协议,写清楚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完房屋更名、评估、贷款等手续,但是这周未(5.26日)中介公司又以业主不想再签定其他协议为由不跟我签定这个补充协议。现在事情就只有这样拖着,想退退不了,想买又买不到,而且我联系业主,业主就说有什么事情找中介不要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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